作者:果濱


 


筆者曾從事多年的放生活動,深深體會到真正的「放生」義,絕不是去買動物回來放放就叫做「放生」了,「放生」這裡頭其實有很深的哲理和方法。筆者將「放生」義分為八種等級,試介紹如下:


 


Œ只出錢放生。這是最基本的放生活動。


出力又出錢參加放生的全部工作(包括採購、皈依、運載、


出力)。這是第七等的放生。


Ž吃素。能齋素,不吃葷。這是第六等的放生。


嚴守不殺生戒、不傷害動物、發慈悲心。這是第五等的放生。


不惡口、不罵人、不兩舌、不綺語,嚴守「口」戒。俗語說:


「縱使你一生一世裝聾作啞,閻羅王也拿你沒辦法」。一句話可以成為「殺生」;一句話也可以成為「放生」。這是第四等的放生。


不發脾氣、修忍辱行、原諒眾生、不與人計較,能「得饒人


處且饒人」,先將「人」放了,不生氣。這是第三等的放生。


做到前面六條者,進而發懺悔心、大悲心、菩提心、精進修


道,珍惜「人身」。如果沒有做到上面六點的放生精神,而只是花錢去買動物回來放,那麼就失去了放生的最終意義,充其量也只是放生結結眾生緣,做做功德罷了,談不到真實的利益。這是第二等的放生


能做到前面七點精神。且放生後能觀照「心、佛、眾生」三


無差別,沒有「能放」的人,也沒有「所放」的眾生,體會「能所雙亡、三輪體空」的義理,這才是最圓滿第一等的放生之道。


 


以上八條,相信對我們佛教的放生活動,必可澄清一些錯誤的放生觀念,這是非常要緊的事。


 


其次再談談放生的「方法」。我們都知道在台灣的水中及天空,可以放生的環境已愈來愈少了,不是池水污染太髒,就是樹林砍伐太嚴重,加上台灣的「老饕客」多,自然殺生進捕的風氣就盛,所以每見被放走的動物「回鍋」的也不少。甚至一些不肖商人還去捉放生的動物回來賣,這都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。所以放生一定要有正確的認識與方法,大家要知道一句話「出錢容易,放生難」。


 


很多人因放生的環境不當,而造成大量死亡。這都是不熟悉放生的道理所引起的,筆者願意在此提供多年來的放生經驗與大家參考。


一、遵守五不定規則:


 


Œ不定期的放生活動(以免被商人熟知而大量去抓)


不定點的放生(以免被發現而去抓回)


Ž不在佛菩薩聖誕日放生(最好在其前後日放生為佳,以免商


人趁機圖利)


不固定買家(即不指定小販)


不事先通知小販(以免事先大量備貨)


  二、放生的種類:


 


Œ儘量不放容易被抓回籠的動物,如:烏龜、魚鱉、金魚,除


非有很好的放生地點,如到中國大陸去放,或行船至外海放,則可。


不放死亡高、生存率低、適應力差的生物。可以多放泥鰍、


土虱、鱔魚、鰻魚……等,因為這一類的生物生存率高、且會鑽土隱藏,不容易被打撈或釣回來。但也要注意那些是人工養殖的,那些是自然生態的,以免造成環境不良而大量死亡,這就成了「放死」了。


Ž同一個地點不要大量的放生,以免破壞當地的生態平衡,或


大量同時覓食,以致找不到食物而亡,或互相殘食造成悲劇。最好是分類分區放生為佳,如鳥類宜放高山,泥鰍鱔魚宜放有水草的地方。儘量分類、分地、分批放,才能減底眾生的死亡率。


買物者必須熟悉生物的市場價位,以能壓到最低價位為準,


而且也必須視天候而放「合宜」的生物。


已經有卵的魚類或即將被客人買走的生物,宜將之先搶購


下來。但也要注意「放走」它,到底能不能存活的問題!


 


最後,筆者還是提醒大家注意放生之事--「只宜適量,不宜多」;「只宜隨緣,不宜強求」!


 


結論


有些人對放生持反對的意見,理由是:放了還不是被抓回來?放生造成大量死亡,造成污染?浪費錢,不如去供寺做慈善功德,或是將「放生」全改為「護生」……等。甚至有人說,只要有人放生,就是在破壞「環保」衛生、在破壞「生態平衡」,有人放了青蛙而引出了許多的蛇;有人放了小鳥而引出了老鷹……等。


其實不論放生有多少缺失,筆者還是支持放生的。因為在佛教裡必須各各分工合作,就如同八大宗派一樣,每個宗派都應予以支持、讚嘆。而不是各個獨立門戶,一人一宗,大家都說它自己是最好的,最無上解脫的。其實這不就是在毀滅自己佛教嗎?筆者所要說的是:在佛教裡需要有人專門講經說法;要有人專門做拜懺超度法事;要有人專門做人間福利事業(如慈濟功德會);要有人專門教修行法門;要有人專門做「護生」;要有人專門做「放生」;要有人專門弘禪宗、弘密宗、律宗、淨宗……等,這樣才能將佛教發揚光大。而不是:講經者去批評毀謗做法會者;做法會者也排斥講經者不禮懺、超度;從事福利者又嫌講經者「不落實人間福利」;「護生」的反而毀謗「放生」的人;「放生」的又說「護生」沒有比「放生」好……等等。這都是不瞭解佛法的人。佛法八萬四千法門,為佛弟子的我們應該「門門尊敬」、「門門讚嘆」(不是叫你門門都修),大家分工合作,八宗共揚才對。


至於前面所說的,放生造成生態的平衡,這也是「不一定」的。因為如果「放生一定造成生態平衡,所以堅決反對放生」,這理由是站不住腳的。試問:我們人類從來沒有停止過「滅鼠」活動,「滅鼠」的當下是不是也會造成生態平衡?生物的本能是會自己「平衡」的,那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滅鼠?滅了幾千、萬年的鼠,鼠隻仍然是「不增不減」,這不是很怪嗎?換句話說,人類如果不滅鼠,這個地球也不會被老鼠「佔」滿的。再舉一例:有人開車,一排廢氣就是在破壞「空氣平衡」,是不是也要禁止人類開車呢?將「放生」全放為「護生」,難道「護生」就沒問題?(如流浪狗…)。宇宙的事物是沒有絕對的,只要有「益」,則它必也有「弊」的一面,這永遠是無法圓滿的。當我們知道「真理」時,就應該放手去做,不必一定要去計較它的「負做用」,前面已經將「放生」的真義說得很清楚了,那麼大家就不應該「隨便」的來反對放生。


  如果從佛教的觀點來說,放它們回到大自然,至少仍有一分的生存率,就算死亡或被抓回,它們也已受過三寶的皈依及祝福,已種了來世得度的善因,這將會有不可思議的果報!既然放了,眾生各有各的業報,只能求佛哀憐讓它們早日脫離三惡趣,會不會被抓回,或無食而亡?這就不足考慮了。反之,如果「下油鍋」的話,那是絕對「零」的生存率,所謂「寧可無食而亡,亦不油鍋而死」。這不就是最好的說明嗎?而且眾生在未聞三寶名前就死亡,這是很遺憾的,也是令人難過的事。這篇「放生正義」期望與各位佛友、諸上善人共深思之。


 
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果濱敬撰於華梵大崙山


引用:http://www.ucchusma.idv.tw/abhaya/Sanskrit24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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