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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《北史孝行傳》
張元,南北朝時北周芮城(山西平陸)人,謙謹孝順,深明釋典。
幼年時,鄰居有兩棵杏樹,杏子成熟了,多掉入他家園中。孩子們都爭相取食,惟有張元把揀到的杏子送還鄰家。
又有小狗被人遺棄在田陌中,張元見了,心中不忍,抱回家收養。叔父生氣地說:「養這沒用的小狗幹什麼?」命張元把它丟棄。張元說:「每個動物都愛惜生命,小狗被人丟棄,假若看見而不收養,這就有失仁慈。」結果張元終於說服了叔父。不久,有人看見狗媽媽銜來一只死兔放在張元門前。
張元的祖父失明三年,張元日夜讀誦佛經,虔誠禮拜,祈求佛菩薩福祐,讓祖父重見光明。
後來,張元讀誦《藥師經》的時候,見有「盲者得視」之文,於是便依照《藥師經》上所說的方法,請七位僧人點燃七盞明燈,七日七夜轉讀《藥師經》,自己也依法行持,每次回向時,總是聲淚俱下,祈求說:「人天師呀!弟子張元為孫不孝,使祖父失明,今以燈光回施法界,願祖父重見光明。」如此虔誠祈求,經過七日七夜。
一天夜裏,張元夢見一位老翁用金鎞刮祖父的眼睛,並對他說:「不必憂慮,三天后你祖父的眼病必然消除。」張元喜極而醒,將所夢遍告家人。
三日之後,祖父的眼睛果然復明。皇上聽聞張元孝德,特下詔書嘉勉張家。(《北史》、《孝義傳》、《歷史感應統紀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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